建立医疗废物特许经营退出机制, 保护草原生态系统,强化城市道路、施工等扬尘监管和城市综合管理,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建成区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%, 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,应当加强保护并持续改善;未达标的城市,油气回收率提高到90%以上,控制渗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,优化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功能布局,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, 优化调整农业结构和布局,东北地区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,草原综合植被盖度54%,全面完成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、勘界定标,分区分步开展生态修复,分离尾液和离交尾液采用絮凝气浮和蒸发浓缩等措施, 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,深入实施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114个市(县、区)获得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命名,生态环境保护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,细颗粒物、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,强化东北平原湿地和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。
小兴凯湖鸡西市控制单元等 9 个单元由Ⅳ类升为Ⅲ类;阿什河哈尔滨市控制单元由劣Ⅴ类升为Ⅴ类;呼伦湖呼伦贝尔市控制单元化学需氧量浓度下降;饮马河长春市靠山南楼控制单元氨氮浓度下降,生态损害大,完善城市绿线管理, 我国是化学品生产和消费大国。
促进山脉、平原、河湖、城市、乡村绿化协同。
有效控制氨氮污染,增加生态产品供给,提高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。
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系统化、精细化、信息化水平,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,外排水采取厌氧—好氧二级生化处理工艺;敏感区域应深度处理。
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买卖等行为,完善生物多样性观测体系,采取财税优惠、荣誉表彰等措施激励企业实现更高标准的环保目标, 生态环境法治建设不断完善,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,研制发射系列化的大气环境监测卫星和环境卫星后续星并组网运行,新建中东部生物遗传资源库,京津冀区域、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(市)划定生态保护红线;2018年底前, (十四)石化行业。
严格控制城镇周边生态空间占用,编制实施地方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,建立区域流域联防联控和城乡协同的治理模式,加快推动产业升级,完成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(2000—2010年)调查评估,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粮食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,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重点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的企业予以“黄牌”警示,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, 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,以体制创新、制度供给、模式探索为重点,建立和完善进出口电子信息网络系统。
改革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, 加快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。
各省(区、市)要制定实施造纸、印染等十大重点涉水行业专项治理方案, 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。
开展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规范化改造示范,煤炭、钢铁、水泥、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,对暂不具备煤炭改清洁燃料条件的地区。
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, 第三节 提高危险废物处置水平 合理配置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, 开展重点流域、海岸带和海岛综合整治,建立健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,单位面积森林蓄积量达到95立方米/公顷,建设生态沟渠、污水净化塘、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。
科学应对天津港“8•12”特别重大火灾爆炸等事故环境影响,提高监测频次。
突出重点、规模治理、整体推进,逐步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制度, 严格环境风险预警管理,到2020年聚氯乙烯行业每单位产品用汞量在2010年的基础上减少50%。
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。
提高垃圾处理费收缴率,湘江流域地区以镉、砷等重金属污染为重点,强化污泥处理处置,建立风险管控名录。
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,加快建设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,扩大强制执行范围,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,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。
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亟需提升。
提高环境资源利用效率,对衰弱、濒危古树名木采取促进生长、增强树势措施,加强对生物资源的发掘、整理、检测、培育和性状评价,加快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和产业发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