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牵头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(市能源局)、工业和信息化委、交通运输局、机关事务管理局、梧州海事局;责任单位:市公安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委、梧州船舶检验局、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等〕 14.加快油品质量升级,推动《梧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、转运、处置联单制度》的实施,推动一批水泥、平板玻璃、焦化、化工等重污染企业搬迁。
加强船用低硫燃油的供应保障和推广使用力度,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,2020年底前。
大力开发、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,〔牵头单位:市环境保护局、质监局;责任单位:市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委、住房城乡建设委、行政审批局、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各园区管委会等〕 10. 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,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。
2018至2020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中新能源汽车比重不低于30%,积极推行节能环保整体解决方案。
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达到43亿千瓦时。
2020年底前,〔牵头单位:市交通运输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委、扶贫办;责任单位: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各园区管委会、市国土资源局、城建投资集团〕